徵『友』你的-失智友善短影音競賽
  1. 活動目的:為增進民眾認識失智症及力行失智友善行動,辦理短影音競賽活動,響應「臺北市失智友善推廣歌曲」指定舞步,強化對失智症議題的關注。
  2. 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衛生局
  3. 協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  4. 執行單位: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
  5. 活動對象:設籍、居住、就學、就業於臺北市之民眾(需具中華民國國籍)。
  6. 活動時程:
    1. 徵件時間:113 年 10 月 07 日 (一) 中午 12 時至 11 月 01 日 (五) 23 時
    2. 人氣票選:113 年 11 月 04 日 (一) 上午 9 時至 11 月 08 日 (五) 17 時
    3. 得獎公告:預計 113 年 11 月中旬
  7. 競賽辦法
    1. 競賽方式:個人或團體組隊報名,學習「臺北市失智友善推廣歌曲」指定舞步,拍攝 60 秒內指定舞步短影片。
    2. 影片參考: 個人示範帶請點此觀看下載請點此)、 團體示範帶請點此觀看下載請點此
    3. 教學影片: 教學版 V1 請點此觀看下載請點此)、 教學版 V2 請點此觀看下載請點此
    4. 音樂下載: 音樂下載請點此
    5. 競賽組別:
      組別 說明
      個人組
      1. 由個人完成「臺北市失智友善推廣歌曲」指定舞步短影片。
      2. 影片需發布於個人社群平台 (如:Instagram、Facebook、Youtube,惟 TikTok 除外),並設定為「公開」。
      團體組
      1. 由 3 人以上合作完成「臺北市失智友善推廣歌曲」指定舞步短影片 (影片畫面上須出現 3 人以上)。
      2. 由 1 位代表人完成報名,影片需發布於代表人個人或所屬團體/單位社群平台 (如:Instagram、Facebook、Youtube,惟 TikTok 除外),並設定為「公開」。
      3. 同 1 位代表人僅能代表 1 個團體/單位報名 1 次,同 1 支短影音不得由不同代表人重複投件。
    6. 短影音規格及報名注意事項:
      1. 影片解析度建議 1080 x 1920 以上,直式影片拍攝,長寬比為 9:16,參加者須將影片上傳社群平台 (如:Instagram、Facebook、Youtube,惟 TikTok 除外),並加上「#徵友你的 #看問留撥 #失智友善」之標籤,且設置為公開,完成報名資料、提供貼文連結、MP4 格式影片原始檔案予活動小組。
      2. 影片需結合本次指定歌曲及相關舞蹈動作,得融入劇情方式呈現;禁止置入性宣傳,不得出現種族、性別歧視、違反善良風俗與公共秩序等內容。
      3. 影片須為原創,必須尚未發表、未參加其他競賽,不得以曾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,或以該作品正參與其他競賽重複投稿,且主辦方保有重製作品之權利。
      4. 影片之配樂、素材或後製元件,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並於得獎授權時提供相關證明(使用無版權音樂亦須提供)。
  8. 報名方式:註冊會員並完成報名資料。
  9. 獎勵規劃:總獎金達 85,000 元
    1. 獎勵內容:
      獎項 說明 獎勵內容
      個人組 團體組
      早鳥獎 (每組各 10 名) 徵件時間內完成報名前 10 位之民眾/團體。 誠品禮券 1,000 元 誠品禮券 1,000 元
      人氣獎 (每組各 3 名) 各組人氣票選前 3 名 統一集團禮券 5,000 元 統一集團禮券 10,000 元
      參賽抽獎 (每組各 10 名) 凡於徵件時間內報名成功之民眾/團體皆有抽獎資格。 統一集團禮券 1,000 元 統一集團禮券 1,000 元
      人氣投票獎 凡於人氣票選期間參加投票之民眾皆有抽獎資格。7-11 超商禮券 50 元總計 300 份,每人僅有 1 次得獎機會。
    2. 人氣獎進行方式:經活動小組人員審查確認符合資格後,會將影片上架至活動網站,並於 11 月 4 日至 11 月 8 日開放民眾進行短影片票選,各組票數前 3 名者即獲得該組別人氣獎。
    3. 預計 113 年 11 月中旬公布得獎名單於活動網站。
  10. 活動聯繫:若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,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:
    1. 電話:02-86925588#5528 林先生、#5510 鄭小姐 (週一至週五,上午 10:00 至下午 5:00)
    2. E-MAIL:[email protected]
  11. 權利及義務
    1. 參加者影片內容必須符合競賽辦法規定,如未符合致報名失敗,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。
    2. 於活動網站上註冊會員並報名,上傳成功即完成報名,主辦單位後續將進行審查,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,未符合活動辦法規定(如:規格、時間長度、妨礙善良風俗)之影片,無法進入競賽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。
    3. 每人每1組(個人組、團體組)限投1件作品(不得重複),投稿者留下個人真實姓名、聯絡電話供主辦單位進行後續聯繫(含得獎通知),必要時提供相關證明供主辦單位查驗身分,如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通知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。
    4. 參加者需簽署「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」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限、地區使用,包括公開上傳、播送、重製等方式於平面媒體、網際網路等平台或推廣或行銷宣傳活動。
    5. 人氣獎不得有流量造假之舞弊情形,經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,若得獎後遭舉發並查證屬實,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    6. 人氣獎投票前,需於活動網站上進行「認識失智問答小遊戲」,答對後即可進行人氣投票。
    7. 得獎人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完成兌獎程序,若未於指定時間回覆及完成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。本活動不提供競賽結果或成績複查。
    8. 若得獎者未滿 18 歲,則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領,並提供戶口名簿等關係佐證證明。獎金稅額由執行單位聯合報代為申報於得獎者當年度所得。
    9.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;如有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將於增訂後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,恕不另行通知。